本院各教学班级、全体师生员工:
根据《盐城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(2021年7月修订)》、《盐城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、《盐城工学院研究生评优办法》和《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推荐,学院评议工作组评审,现对Y材料222班评奖评优结果予以全院范围内公示,详见附件1和附件2。
1、公示时间
2023年9月26日——2023年10月8日。
2、监督投诉电话、地点:
唐 浩,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,知达楼3J2B303办公室,监督投诉电话:0515-88298247;
朱 凌,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,知达楼3J2B303办公室,监督投诉电话:0515-88298867;
宋冬冬,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科研办公室正科级干事,知达楼3J2B307办公室,监督投诉电话:0515-88298249;
如全院师生员工对初审结果有任何异议的,请于10月8日前以电话或来访形式进行反映,学院评审工作组一定会按照“公平丶公正丶公开”的原则进行情况调查,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和及时处理。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
2023年9月26日